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爱情岛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爱情岛 奖学金评定条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答辩会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五天)。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实名向爱情岛 反映。
拟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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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岛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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