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爱情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工大学发发〔2023)03号)《爱情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爱情岛 学生资助认定评议工作组对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初步资料审核,现开展爱情岛 评议。
评议工作组:负责学生工作的爱情岛 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辅导员
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已张贴于第四教学楼东侧公示公告栏
评议结果:同意
爱情岛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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